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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04:13
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441A01911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贵所")于 2025 年 8 月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40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我们")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了核查,现 做专项说明如下: 问题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5926.34 万元、51094.26 万元、59610.27 万元和 17048.7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本川智能: 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04:13
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贵所")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出具的《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审核函〔2025〕020040 号) 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的要求,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川智能" "发行人" 下简称"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对申请材料进行了修改、补充。 现对审核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所,请 予审核。 说明: 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 募集说明书及本回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