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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建筑行业预缴税款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7 10:3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什么情况下建筑企业需要预缴?总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如何预缴?这一期,申税小微整理 了一篇 建筑行业预缴税款热点问答 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答: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 10万元 的,当期无需预缴税 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 10万元 的,适用 3% 预征率 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企业,应该把所有项目当月的合计销售额加起来判断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比如,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现在有两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月销售额都是8万元,加起来就是16万元,超过了10万元的标 准,那就需要预缴增值税了。 答: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应按项目 实际 经营收入 的 0.2% 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 预分企业所得税 ,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答: "实际经营收入"为收入概念,并非为所得概念,因此并不扣除分包和其他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 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月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