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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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万元罚单!佛山南海九江曝光一特种设备违法案例
Nan Fang Du Shi Bao· 2025-05-15 03:48
为此,市监所提醒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不仅是使用单位的责任销售单位也责无旁贷,不能认为"一 卖了之,万事大吉"!各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必 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九江市监所查处一起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对涉事叉车经营部作出罚款1 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日前,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九江市监所收到里水市监所的一宗线索移送,反映里水某企业 从九江辖区的佛山市南海区敦瑞达叉车经营部购进一台叉车,但由于出厂资料不全、售后脱节等原因导 致该台叉车迟迟未能登记上牌。 九江市监所立即对该叉车经营部开展检查,发现其主要从事叉车销售业务,销售的叉车属于《特种设备 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范畴,但该叉车经营部在销售叉车期间,未按照规定建立特种设 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内部管理"松散乱",购进时验收敷衍随意、销售台账过于简单,导致叉车 因出厂资料不齐全、涉假而无法办理登记上牌。 为此,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叉车经营部于限期内完成整改。但经复 查发现,该叉车经营部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