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资管鑫众山大电力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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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3: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委托,就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参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山大电 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战 略配售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资者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 文件。 律师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 者误导之处;该资料和文件于提供给本所之日及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