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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 Zhong Zheng Wang· 2025-08-06 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7月18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关于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方案变更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5)第1079号】,公司就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1、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本次拟收购股权由自然人陈笠持有,鉴于陈笠已去世,其持有的育伦教育 20%将依法发生法定继承,公司拟与陈笠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时,董事张晓波基于上述继承人未办理继承权公证或法院确权手续投出弃权票。请公司补充说 明本次拟收购育伦教育20%股权是否满足权属清晰条件,是否获取必要的权属证明文件。 答:上海市张江公证处通过数据库查询、电话核实、线下调查等方式对陈笠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核 查,并结合相关证件材料、陈笠配偶及其代理人的声明与承诺,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5)沪张 江证法服字第80号】,认为:陈笠已死亡,其配偶为陈某雯;陈笠共有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