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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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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缴倒计时!“走出去”企业这张表别忘了填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3 00:55
"走出去"企业请注意, 5月31日前 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别忘了一并填报 《居 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 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以下简称" 1 7号公告"),符合 条件的居民企业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 哪些企业需要填报?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1.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 决权股份达到 1 0%(含)以上 的,需由 直接境外投资的居民企业 履行填报义务。 以下图为例,居民企业C直接持有外国企业D股份,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应作为 报告人 填写《报告表》 ,居民企业A和居民企业B未直接持有外国企业股份, 无需填 写 《报告表》。 2.居民企业通过境内合伙企业持股外国公司,符合信息报告条件的,需由 合伙企 业合伙人 作为报告人填写《报告表》。 以下图为例。居民企业A和居民企业B通过境内合伙企业C持有外国企业D股份。 按照合伙协议,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合伙企业份额,居民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