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赔偿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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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2 08:3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 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 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片图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 优惠内容 自 2016 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 用)担保机构提取的以下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1%的比例计提的 担 保赔偿准备 ,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 的担保赔偿准 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2.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 50%的比例计提的 未到期责 任准备 ,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 到期责任准 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3.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 代偿损失 , 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应冲减 已在税前扣 除的担保赔偿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 税税前扣除。 享受条件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 委令 2010 年第 3 号)相关规定,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 门颁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