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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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了解一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8 04:5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十八十八 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纳税主体为建筑 工程、市政(拆迁)工程施工活动的总承 包单位,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 明的施工单位,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的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 三、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施工扬尘环境 保护税核定计算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 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 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 定,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计算应当遵循 以下计税规则: 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扬尘产 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 ×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一般 性粉尘污染当量值 × 适用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 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总建筑 施工面积÷施工工期 四、纳税地点在哪里?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 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因此,企业施工排放扬尘需按规定向 工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