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鵬特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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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预览:东鹏饮料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 2026-01-26 05:24
新股預覽 ─ 東鵬飲料(9980.HK) 消費行業 2026 年 1 月 26 日 背景 公司是内地第一的功能飲料企業,收入增速在全球前 20 大上市軟飲企 業中位列第一。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按銷量計,公司在内地功 能飲料市場自 2021 年起連續 4 年排名第一,市場份額從 2021 年的 15.0%增長到 2024 年的 26.3%。按零售額計,公司是 2024 年第二大功 能飲料公司,市場份額為 23.0%,領先地位持續夯實。歷經 30 餘年深 耕,公司持續為消費者提供高質價比的飲料產品,成功塑造了備受消 費者喜愛、擁有國民級影響力的「東鵬」品牌。 概要 内地軟飲行業規模龐大: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2024 年内地軟飲 行業零售額達約人民幣 1.3 萬億元,是全球第二大的軟飲消費市場。 其中,功能飲料指含有特定成分,作用於人體特定身體機能的軟飲製 品,包括能量飲料、運動飲料及其他功能飲料。功能飲料已成為增長 最快的板塊,2019 年至 2024 年市場規模的年複合增長率達 8.3%,高 於同期整體軟飲市場的 4.7%。在生活節奏加快、消費者對健康的持續 關注等因素的帶動下,人們對具有能量補給、營養 ...
东鹏饮料(09980) - 全球发售
2026-01-25 22:06
Eastroc Beverage (Group) Co., Ltd.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 : 09980 全球發售 聯 席 保 薦 人 、 整 體 協 調 人 、 聯 席 全 球 協 調 人 、 聯 席 賬 簿 管 理 人 及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按英文字母順序排序) Eastroc Beverage (Group) Co., Ltd.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閣下如對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Eastroc Beverage (Group) Co., Ltd.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 : | 40,889,900股H股(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 : | 4,089,0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 | | --- | --- | --- | --- | --- | --- | |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 : | 36,800,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0067) - 聆讯后资料集(第一次呈交)
2026-01-13 16:00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聆訊後資料集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聆訊後資料集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astroc Beverage (Group) Co., Ltd.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聆訊後資料集 警 告 本聆訊後資料集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 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 本聆訊後資料集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 閣下 閱覽本文件,即代表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本公司的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 顧問或承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 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 人士派發。 (a) 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 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 (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0067)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2025-10-08 16:00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astroc Beverage (Group) Co., Ltd. 東鵬飲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申請版本 警 告 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 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 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 閣下閱覽 本文件,即代表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本公司的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 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 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 人士派發。 (a) 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 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 (b) 在聯交所網站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