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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内假体(中耳通气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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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31类产品管理类别等内容变更
Xin Lang Cai Jing· 2026-01-06 21:35
管理类别发生变化的项目方面,输送导引器产品名称明确为"一次性使用无菌输送导引器",管理类别由 Ⅲ类降为Ⅱ类。耳内假体(中耳通气管等)将"中耳通气管、通气引流管"等单独列出,管理类别调整为 Ⅱ类。手动轮椅车管理类别由Ⅱ类调整为Ⅰ类。 预期用途或使用说明进一步明确的项目方面,牙齿漂白剂、研磨抛光材料(口腔内使用)、脱敏剂、防 龋材料、牙齿漂白材料均明确为"不可替代牙膏用作牙齿的日常清洁",部分明确"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 医护人员操作"。妇产科医用检查垫(非无菌)注明"不用作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穴位压力刺激器具强 调"不发挥红外辐射治疗、磁疗等作用,不含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作用成分"。 国家药监局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关于 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 告》等,按照调整后的类别受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或者办理备案。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讯(记者孟刚)1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31类医疗器械 的管理类别等内容进行调整,并明确了注册备案衔接的实施要求。 记者梳理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