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转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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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存27年利息差超2.8万元!自动转存义务该由谁担?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0 12:08
图 片来源:视觉中国 智通财经记者 | 张晓云 近日,厦门思明法院发布的一则调解案例显示,66岁的魏阿婆存了27年的2万元定期存款取出时,由于 存单上未标志自动转存,获得利息不到5000元,导致存的养老钱"缩水"。假如银行执行自动转存,魏阿 婆获得利息差值超2.8万元。 法官从卷宗里不起眼的取款凭条入手,发现银行系统里并没有为魏阿婆办理自动转存业务。最后,在法 官与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消费者保护工作站驻站银行调解员的合作下,银行和魏阿婆达成以一年期自 动转存总利息收益为限的人文关怀金补偿方案。 智通财经采访了解到,"自动转存"业务,源于1992年修订的《储蓄管理条例》。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 的进步、监管政策的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不自动转存、自动转存1-3次和自动转存无限次。 魏阿婆的存单横跨手工转电子时代。自动转存业务究竟是谁的义务?为何银行存在不合理之处? 基本案情 1997年,魏阿婆在银行存入定期存款2万元,银行开立2张手工存单为凭。直到2024年底,魏阿婆才前往 银行要求支取存款。让她吃惊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在结算后仅仅支付给她不到5000元利息。 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存单是早期手工开具的,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