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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0 08:5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 录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茂莱光学")的委托,并根据发 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查验原则,对发行人已经提供的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