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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物里(872374)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7 11:4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revenue of ¥197,599,785.58 for the reporting period,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4.77%[4]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to ¥22,475,546.00, down 17.10%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4]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20,380,797.52, a decline of 5.43% year-on-year[4]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ell to ¥0.28, reflecting a decrease of 15.15% from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Assets and Equity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323,921,242.93, an increase of 4.27% year-on-year[4] - Shareholders' equity attributable to the company increased to ¥253,769,859.58, up 2.05% compared to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4] Revenue Drivers and Challenges - The increase in revenue was primarily driven by higher sales of electronic tags and IoT gateway products due to increased R&D investment and larger customer orders[7] - The decline in net profit was attributed to increased expenses in personnel, marketing, and R&D, despite a slight increase in revenue[7] Other Financial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recorded a fair value change loss of approximately ¥1.24 million from financial assets and received government subsidies of about ¥680,000 during the reporting period[7] -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with final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official annual report[8]
云里物里(872374) - 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5-02-06 12: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 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证券 ...
云里物里(872374)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5-01-21 16:00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 | 董事、监 | | 本次解除 | 本次解除 | 尚未解除 | | --- | --- | --- | --- | --- | --- | --- | --- | | | | 实际控制 |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本次解限售原 因 | 限售登记 | 限售股数 占公司总 | 限售的股 | | | | 人或其一 致行动人 | 任职情况 | | 股票数量 | 股本比例 | 票数量 | | | 耀康私募基金(杭 州)有限公司-耀 | | | | | | | | 1 | 康秉智 2 号私募证 | 否 | — | G | 100,000 | 0.1227% | 0 | | | 券投资基金(以下 | | | | | | | | | 简称"耀康基金") | | | | | | | | | 合计 | | | — | 100,000 | 0.1227% | 0 |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云里物里(872374) -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1-09 16:00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 已减持 | | 减 | | 减持 | | 减持 | 当前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数量 | 已减持 | 持 | 减持 | 价格 | 已减持总金 | 计划 | 股数量 | 当前持 | | | (股) | 比例 | 方 | 期间 | 区间 | 额(元) | 完成 | (股) | 股比例 | | | | | 式 | | | | 情况 | | | | 深圳云程万里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 | 244,300 | 0.2997% | 集中 | 2024/12/30-2025/1/9 | 23.32 元/股 | | | | | | | | | | | | 6,109,014.93 | 是 | 833,900 | 1.0230% | | (有限合伙) | | | 竞价 | | -26.98 ...
云里物里(872374)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1-05 16:00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已减持 | | | | 减持 | | 减持 | 当前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数量 | 已减持 | 减持 | 减持 | 价格 | 已减持总金 | 计划 | 股数量 | 当前持 | | | (股) | 比例 | 方式 | 期间 | 区间 | 额(元) | 完成 | (股) | 股比例 | | | | | | | | | 情况 | | | | 深 圳 市 高 新 | | | | | 23.68 | | | | | | 投 人 才 股 权 | | | | | | | | | | | | | | 集中 | 2024/12/17 ...
云里物里(872374) - 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5-01-02 16:00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次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 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 ...
云里物里: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12-18 13:16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一照多址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 《关于公司拟申请一照多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5)。 二、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住所由"深圳市龙华区龙 华街道和平东路港之龙科技园 I 栋 3 楼"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 ...
云里物里: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8 13:16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收到股东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 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上 述股东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13,78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1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 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变动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云里物里 股票代码 872374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 动人 是□ 否☑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10 ...
云里物里:公司章程
2024-12-12 12:37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 | --- | | . | | 第十章 | | ---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64195496N。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0 股,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中文名称: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 6 号港 ...
云里物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2 12:37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上海市锦 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陈特律师、 余苏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