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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1: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委员 ...
芯朋微: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3-12-19 11:54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7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朋微"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 ...
芯朋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1: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 验。 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委员会 ...
芯朋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9 11: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章和《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 金 ...
芯朋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1:5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及参与公司重大信息筹划、论证、决策环节 等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五)重大事项出现时,无法确定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的,最先知悉或者应当 最先知悉该重大事项者为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 本部门/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所知悉重 大信息的义务。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重大信息的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论证; (二)组织编制并提交重大信息相关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负主要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芯 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 ...
芯朋微: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19 11:54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7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朋微"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及其 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
芯朋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9 11: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特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 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50 元/股调整为 48.85 元/ 股。 二、《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的 ...
芯朋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3-12-19 11:54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7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2,0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20 万股,约占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80.00 万股的 1.06%。 (3)授予价格:48.85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8.8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 (4)激励人数:授予 41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 括独立董事、监事)。 (5)激励计划授予的 ...
芯朋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1:54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 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因 ...
芯朋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9 11:54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行使职权时,不得干涉股东 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