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pown(688508)

Search documents
芯朋微(6885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的比例不符合《规范运作指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芯朋微(688508)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 | |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无锡芯朋微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公司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82736492H。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20 万股,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Chipown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新吴区长江路 16 号芯朋大厦,邮政编码:21402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1,310,346 元。 第九条 法定 ...
芯朋微(6885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 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职权时,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 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
芯朋微(68850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包括: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收购、 兼并等股权类对外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对外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 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 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
芯朋微(6885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芯朋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
芯朋微(68850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投票权等于其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票 权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最后按照得票多少决定当 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第二章 投票 第五条 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的最高限 额。如有股东所投选的董事的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董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 的选票作废。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 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与实际 ...
芯朋微(688508)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 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是指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统称"承诺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组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的 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 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承诺人作出的承 ...
芯朋微(6885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 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除 ...
芯朋微(68850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 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 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 ...
芯朋微(6885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30 15:0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委员 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 例不符合《规范运作指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无锡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