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HUAN HEXIE SHUANGMA CO.(0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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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8-09 11:28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3-32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会议 于2023年8月9日下午2:00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 店38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530,237,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537%。其中: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93,363,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
四川双马: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
2023-08-09 11:2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4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6 | | 第五章 |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7 | | 第六章 | 议事与表决程序 7 | | 第七章 | 回避制度 9 | | 第八章 | 附则 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建立健全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和谐 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考核标准 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负责审查、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
四川双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2023-08-09 11:2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程序及 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黄灿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陈长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凤女士担任公司财务 总监。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立杰、许劲生、周立 2023年8月9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 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
四川双马: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2023-08-09 11:28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3-33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职工 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召开了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杨大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任命自 2023 年 8 月 9 日起,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杨大波:男,中国国籍,四川师范大学毕业,会计师。2002 年 5 月加入拉法基集团。其后,先后担任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总账 会计、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双马宜宾水泥制造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信控经理、 税务与资产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
四川双马: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8月)
2023-08-09 11:2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目 录 | 1 | | --- | --- | | 第一章总则 | 3 | | 第二章股份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 4 | | 第三章股份 | 4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股东 | 7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董事 | 21 | | 第二节董事会 23 | |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七章监事会 | 30 | | 第一节监事 | 30 | | 第二节监事会 31 |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2 |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35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5 | |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35 | | 第一节通 ...
四川双马: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09 11:2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和谐双马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条款与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若有抵触,以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及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负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公司业务的决 策,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 ...
四川双马: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8月)
2023-08-09 11:2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为规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 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
四川双马: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09 11:28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D0025 号 致: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 ...
四川双马:关联交易管理规则(2023年8月)
2023-08-09 11:2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 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章程》之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根 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四川双马: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8月)
2023-08-09 11:2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 1 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