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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14 10:54
大东南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104 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102 号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为了更好地理解大东南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大东南: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4 10: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制定 2023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23 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严格检查执行情况。 各位董事始终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 化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会议,并且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项职责,所有会议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 效。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对于历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遵照执行。 (三)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 部门的有效运作,完善了信息披露机制,保证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内发布各类 公告文件 56 份,合计约 98.14 万字。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董监高 及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做好内部信 ...
大东南: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14 10:52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3.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1 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 | 序号 | 金融机构 | 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元) | | --- | --- | --- | | 1 | 招商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 100,000,000 | | 2 | 杭州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 150,000,000 | | 3 | 宁波通商银行绍兴分行 | 100,000,000 | | 4 | 宁波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 ...
大东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4 10:52
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 年度,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 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参与到延伸产业链、技改项目、 物资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
大东南: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14 10:52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理财产品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 及以下)。 2.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起 12 个月有效,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出现因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 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 ...
大东南: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14 10: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 ...
大东南: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14 10: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设秘书一名,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
大东南: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伯煌
2024-03-14 10: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伯煌)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 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伯煌,出生于 1968 年 9 月,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系 助教、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浙江农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浙江农林大 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授,执业律师;杭州临安厚得 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法定代表人。2019 年 9 月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 9 月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
大东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14 10: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 ...
大东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14 10: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立信事务所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1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