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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1-08 09:22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金红阳先生保证向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 | | --- | --- | --- | --- | --- |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金红阳 | 16,563,013 | 1.04% | 17,563,013 | 1.10%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提交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及承诺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金红阳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 ...
伟星新材: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
2024-01-02 08:58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的方案》,决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刊载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 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 ...
伟星新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2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伟星新材: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1:22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 新材")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 法 ...
伟星新材(002372) - 2023年12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29 08:39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44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电话会议 民生证券:李阳;长信基金:徐颢;泓澄投资:王萌萌;方正证券:祖广平;招商 基金:贾仁栋;创金合信基金:李晗;中信资管:毕成;信达澳亚基金:李琳娜; 敦和资管:江源;鑫元基金:陈宇翔;泾溪投资:吴克文;禾永投资:马正南;峰 岚资产:蔡荣转;华夏基金:张俊;国华兴益资管:李灿、韩冬伟;嘉实基金:谢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 泽林;万家基金:王润涵;泉果基金:尚广豪;光大保德信基金:李峙屹;中国人 员姓名 寿资管:杨琛;人保资产:叶一非;中信资本:黄垲锐;淡水泉:刘晓雨;九泰基 金:黄皓;西部利得基金:温震宇;中泰证券资管:陈佳玲;天治基金:顾申尧; 大成基金:侯春燕;混沌投资:黎晓楠;长城财富保险资管:胡纪元;睿远基金: 朱璘;博时基金:冯喜建;德邦基金:江杨磊;长江证券资管:刘舒畅;长安基金: 张云凯等。 时间 2023 年 12 月27 日 地点 公司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
伟星新材: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3-12-26 09:22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的方案》,决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刊载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 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 实发 ...
伟星新材: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5 08:52
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 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4万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0.47%。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 事宜,有关情况如下: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权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以7.00元/股的价格向公司 ...
伟星新材: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2023-12-13 11:3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股权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 责的态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已达到规定的考核目标,且未发生公司第三期 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142 名激励对象中,除 2 人离职以及 1 人请长假外,其余 139 名激 励对象 2022 年度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不存在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 综上,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限售期的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均 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13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 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
伟星新材: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13 11:3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目 录 | | --- |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五、本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7 | | 六、本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 10 | | 七、本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数量 10 | |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1 | 2 / 11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伟星新材、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 | | | | 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 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 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 | | | 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 ...
伟星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1:34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施国军先生、谭梅 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现有142人,除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或请长假不符合解除限售外,其余139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 以按照相关规定为139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5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对此,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