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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30 10:35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0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张山根 为苏州春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 ...
春兴精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0: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存管,公司将根据与证券登记公 司签订的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
春兴精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30 1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张山根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 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05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 存在《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 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 合中国证 监会《 上市公 司独立 ...
春兴精工:公司章程
2023-10-30 1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股 | | 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 | 事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 | 事 32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春兴精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1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 ...
春兴精工:《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0-30 10:35
|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 | --- | |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 的会计师事务所; |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 理的工作; |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 |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 | 公司股份; | 总经理的工作; |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 | 予的其他职权。 |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 | 情形收购公司股份; | | 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 |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 授予的其他职权。 | ...
春兴精工: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30 10:35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0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15-9:2 ...
春兴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0:35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0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进行修订。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独立 董事陆文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 次会 ...
春兴精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30 1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如 子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 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对公司业绩 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 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 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与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春兴精工: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3-10-30 1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的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上市规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