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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 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秘 书保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四条 董事会具有行使以下权限: (一)审议并决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出售、收购重大资产在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 ...
海欣食品(0027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及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
海欣食品(002702)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具 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 ...
海欣食品(00270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股(2004)23 号"文件批准,由福 州海欣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于 2005 年 4 月 22 日在福建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260191878C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0 万股, 并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I ...
海欣食品(002702)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为保证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 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 规定和财政部对该指引的解读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本标准: 一、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25 年 10 月修订) 1、按照内部控制缺陷的本质分类,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1)设计缺陷,是指企业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的必需控制,或现存的控制并不合 理及未能满足控制目标。 (2)运行缺陷,是指设计合理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但在运作上没有 被正确地执行。 2、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 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
海欣食品(00270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会议议 事程序,提高总经理班子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 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理层的组成与任免 第五条 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任职期限参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应和经理层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和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关系。 第七条 经理层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司章程》和经理层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三章 经理职责与分工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经理层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分工 ...
海欣食品(00270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支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 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
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 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 告。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八条 董事会及经理层要积极支持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保障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日 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董秘工作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 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 ...
海欣食品(0027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实施内部 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 ...
海欣食品(00270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和资金收益,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保护 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 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 第五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投资产品的期限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