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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5 10:4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报告说明 1、报告编制依据: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上市公司、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社会责任指引》等相关规则编制。 2、报告周期及时间范围:本报告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欣食品"或"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部分内容适当涉及以往年份。 3、报告组织范围:除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数据均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 4、报告可靠性保证: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 ...
海欣食品: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10:4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 求。现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5 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5,75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04,192.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045,807.55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3]000462 号)。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在董 ...
海欣食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飞美)
2024-04-25 10:4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飞美) 吴飞美,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 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任职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 ...
海欣食品: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0:42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中国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 层 电话:0591-87850803 传真:0591-87816904 邮编:350005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17F20210026-9-2024 3、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 意见。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致: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欣食品")与上海锦 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 书》,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明锋、林钰蓥律师( ...
海欣食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0:42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微芳、吴丹、吴飞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微芳、吴丹、吴飞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 ...
海欣食品: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0:42
海欣食品(00270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14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滕用庄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 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成果和2024年度经营规划向董事会汇报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
海欣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0:4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非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 ...
海欣食品: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0:42
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0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期间,大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 ...
海欣食品: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5 10:4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 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股(2004)23 号"文件批准,由福 州海欣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于 2005 年 4 月 22 日在福建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260191878C 的 《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0 万股, 并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IXIN FOODS 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福州 ...
海欣食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0:4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0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1-2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01 号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r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半會計師事務两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35 0006 www.da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