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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8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7 | | 第 ...
好利科技(002729)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行 为,建立完善有序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 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委托 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 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 ...
好利科技(0027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 ...
好利科技(0027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 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
好利科技(0027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五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财 ...
好利科技(0027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
好利科技(0027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 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 ...
好利科技(0027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 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 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 人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 ...
好利科技(0027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委 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及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有价证券。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 ...
好利科技(0027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1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