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liZhihui(3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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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 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包括: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应当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
鸿利智汇: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 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本制度的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督促处理方案的 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 ...
鸿利智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2:21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5,202,000.45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96,365,784.60 元。报告期内,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592,567,673.1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37,936,270.75 元。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 际情 ...
鸿利智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和业务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 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 ...
鸿利智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允、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 ...
鸿利智汇: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 | 第一条 为维护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 | 本章程。 | 章程。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 | | 规定成立 ...
鸿利智汇: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广州市鸿利光 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61932988M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6 号'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00 万股,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ongli Zhihui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邮政编码:510890。 第六条 ...
鸿利智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 《规范 ...
鸿利智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 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区分公务支出和个人支出,不得利用公 司为其支付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 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 第六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 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 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下称"规范 ...
鸿利智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范鸿利 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利智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 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 公司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合销售 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抵消现货 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务稳 步发展。 第三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第四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同时,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补充办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在商品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二)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 易,不得进行场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