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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300219) -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5-03-10 10:12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 | 发证日期 | | | 有效期 | 批准机关 | | --- | --- | --- | --- | --- | --- | --- | --- | --- | | 广州市鸿利显示电 | GR202444002619 | 2024 | 年 | 11 | 月 | 19 日 | 三年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 | | 子有限公司 | | | | | | | | 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 深圳市斯迈得半导 | GR202444207705 | 2024 | 年 | 12 | 月 | 26 日 | 三年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 | | 体有限公司 | | | | | | | |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 丹阳谊善车灯设备 | GR202432008736 | 2024 | 年 | 12 | 月 | 16 日 | 三年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 | 制造有限公司 | | | | | | | |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深圳市明鑫成照明 | GR202444200555 | 2024 | 年 | 12 | 月 | ...
鸿利智汇(300219) -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5-03-10 10:12
截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出通知之日,郭德轩先生尚未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郭德轩先生已 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 资格 证书 , 具体内 容详 见公 司 于 2024年12月12日 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08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郭德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近日,公司收到郭德轩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 ...
鸿利智汇(300219) -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2025-02-13 10:16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0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金材科技 20%股权在西南联合产权 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挂牌底价为 1,113.982 万元。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确认受让资格的征求 意见函》,本次交易征集到 1 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宁建华,经产权交易所审 核,确认其符合受让条件。 近日,公司与意向受让方宁建华就金材科技 2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产权 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13.982 万元。 经核查,宁建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姓名:宁建华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
鸿利智汇(300219)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0 10:17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 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 ...
鸿利智汇(300219)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0 10:17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approximately 63.5 million to 95 million yuan for the year 2024, representing a decrease of 55.16%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where the profit was 211.84 million yuan[3].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estimated to be between 41 million to 61 million yuan, down 56.87% from 141.42 million yuan in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company anticipates that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ill impact net profit by approximately 28 million yuan, primarily from government subsidies recognized in the current period[6]. Market Challenges - The decline in profit is attributed to intensified competition in the LED industry, price drops in products, and rising costs of raw materials, which have pressured profit margins[5]. Strategic Focus - The company plans to focus on long-term strategic goals, market share expansion, new product development, and promoting high-margin products to enhance profitability[5].
鸿利智汇(30021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0 10:17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0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电话、 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3 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董事 6 名,会议有效票数为 9 票。会议由董事长李俊东 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 ...
鸿利智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13:2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6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4、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 ...
鸿利智汇: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3:21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5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杨永发先生简历: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6 年 1 月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 LAMP 生产厂长、国内业务 部分中心经理,采购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 会主席。 杨永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7%。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
鸿利智汇: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2024-12-30 13: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6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聘任,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俊东先生、廖梓成先生、邓寿铁先生、丁鹏先生、张路华先 生、刘信国先生 独立董事:郭德轩先生、王政力先生、陈九波先生 董事长:李俊东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
鸿利智汇: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13:21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智汇"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鸿利智汇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 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 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