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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1 | B | | --- | | 1 1 | | | | 第一章 总 则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1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其前身无锡威唐工业技术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无锡市 数据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673924654N)。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65 万股,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第六条 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 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独立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时间。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一独立董事均可以 提议召开会议。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专门 会议,但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 和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威唐工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 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的情形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 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 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 第一条 为了促进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 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 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 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 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 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可转 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 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 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 公告、业绩预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应 当按其职责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除直接责任人外,董事长、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财务部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 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年报内容与格 式准则、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范 性文件,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三) 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威唐工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