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Water Planning & Design Institute (3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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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17 11:5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就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7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6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4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74,793,460.51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 060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3 年公司募集资金 ...
深水规院: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7 11:5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 2024-01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书文、李文坤、 高江平、宛如意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黄立志、周日晖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龙华排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等发生提供工程规划、设计与咨询等服务,接受提供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 年与前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 元。具体 ...
深水规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17 11:51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17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17 号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 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 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深水规院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深水规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7 11:5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相关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
深水规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1:5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机 构")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水规院") 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龙华排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等发生提供工程规划、设计与咨询等服务,接受提供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 年与前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 ...
深水规院: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17 11:5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说明 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1 众环专字(2024)0600016号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16 号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 董事会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深水规院董事会的 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深水规院《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深水规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 我们的责任是对深水规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 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 ...
深水规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1:5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公司")的保荐机 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 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 ...
深水规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1:5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公司")的保荐机构,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深水规院预计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深水规院相关人员沟通交谈,查阅深水规院关联 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股东大会决议,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
深水规院: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7 11:51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一)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023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 他应收款 ...
深水规院: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7 11:5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64,846.73元,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8,258,268.85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考 虑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 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