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3007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与公司相 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 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 露。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三条 因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违规、失误,或 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造 ...
精研科技(3007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精研科技(300709) - 公司章程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 2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 第一节 | 股东 | - 8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1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6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7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9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1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6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6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30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4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3 ...
精研科技(30070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分 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 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 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并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公开。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 ...
精研科技(30070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 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由董事会领导,对公司的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人,设负责人1名。审计部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 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的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 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
精研科技(300709)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信息披 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 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规 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精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 ...
精研科技(3007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