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4 10:16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甄选,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其职权范围由董事会会议确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成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成员 与其他董事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从独立董事中产生,经委员会选举 后由董事会任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并负责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委员会秘书。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
西部矿业(601168) - 西部矿业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2025-12-24 10:16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经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经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制定)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以 及更好地实行激励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贡献人员的 积极性,充分发挥基金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调节激励作用,公司设 立董事会基金。 第二章 董事会基金提取办法 第三条 公司上一年度尚未使用的基金余额及利息结转至下一年的 基金账户,做增加基金额处理。若增加后的基金总额已经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则当年不再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提取基金;若增加后的 基金总额尚未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则可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提 取基金,但当年董事会基金的总额仍不得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第三章 董事会基金用途 第四条 董事会基金主要用于以下事项: 1.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所需经费;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需费用; 3.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所需费用; 第二条 董事会基金以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 0.2‰提取,并在当年的 管理费用中列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24 10: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 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 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4 1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董事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降低决策风险,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应不少于三名成员,其中至少应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在钢铁行业或公司经营管理、 战略管理、ESG 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任负责召 ...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12-24 10:1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鑫通用"或"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隆 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规定,特制定《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4 1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决策风险,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会计师公会《审 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组 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有三名成员,独立非执 行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委员会主任须具有适当会计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知 识。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经委员会选举后由董事会任免。委 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并负责与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审 1 / 11 计部和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 第五条 委员会 ...
西部矿业(601168) - 西部矿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24 10:16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经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 订、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经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修订)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 规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自 律监管规则和《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2-24 1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 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和《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外,其余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 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四条 对外担保业务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各二级单位(包括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原则上只能对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 债能力的下属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不得对进入重组或破产清算 程序、资不抵债、连续三年及以上亏损且经营现金流为负等不具备持续经 营能力的下属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得对金融子公司提供担保,合 并范围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之间不得互保,以上三种情况确因客 观情况需要提供担保且风险可控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控股子公司因 生产经营需要对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24 1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 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马鞍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被审计对象,是指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控 股公司(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合资企业)和公司职能部门以及上述机构相 关负责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为公司 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 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 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 索,应当立即向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了解公司的运作流程和 过程控制 ...
马钢股份(60080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2025-12-24 1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管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本办法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