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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13 10:31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 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 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为了进一步健全治理制度,保障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保证累积投票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 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 ...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0:31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宏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宏工科技(30166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行为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 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 项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 务状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 ...
宏工科技(3016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第一条 为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 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 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 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子 ...
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0:31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 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投 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成员。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宏工科技(3016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3 10:31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 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 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 ...
宏工科技(30166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股票上 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
宏工科技(30166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0-13 10:31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 ...
宏工科技(301662)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13 10:31
内部控制制度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 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 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 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第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为内部控制 ...
宏工科技(301662)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10-13 10:30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修订类型 | | --- | --- | --- | | 第五条 | 第五条 | | | 公司住所: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二路 10 号万 |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二路 | 修改 | | 金工业园区 10 号楼 108 室,邮政编码:52352 | | | | 0 | 10 号 10 号楼 108 室,邮政编码:523520 | | | | 第八条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 | | 第八条 | | |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 修改 | | | 去法定代表人。 |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 | | |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 第九条 | | |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 | | |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 | -- |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