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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加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 ...
当升科技(30007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条 为有效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 量发展,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 经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
当升科技(300073) -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 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 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 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 ...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当升科技(300073)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资金的行为,进 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防范大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同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 ...
当升科技(30007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 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 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授权事项与权限 | | 第三章 授权管理 | | 第四章 行权程序 . |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 | 第六章 责任 b | | 第七章 附则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治理机制,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事 会授权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推进公司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会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董事会职权中部 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审慎授权 ...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 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 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
当升科技(300073)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四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 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 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 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 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 ...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保障印章管理与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严肃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以下称"《公 司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负责人。董事长可以授 权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和 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须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后由证券事务部负责 办理。 第五条 印章启用前,须到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办理印章启用手续。 第六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需经董事长批准。印章停 用后,由证券事务部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 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七条 印章由证券事务部内专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