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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牌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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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并举牌港华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保监发〔2015〕121号)的相关规定 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5号) 中关于修改举牌信 息披露准则相关内容的规定,现将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参与举牌港华智慧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智慧能源"或"上市公司")股票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基本要素 ■ 注1:本公司通过深港通从港股二级市场买入上市公司的股份。按香港的监管规则,投资者在达到首次 具报标准之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具报,本公告所述的交易日为本公司买入上市公司股份达到香港地 区具报标准的日期。 注2:按香港的监管规则,本公告所述的上市公司公告日为本公司按照该规则进行具报的日期。 二、主体信息 ■ 三、金额和比例 1.投资该股票的账面余额及占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 本次举牌前,本公司直接持有港华智慧能源股票181,172,000股,占其股本比例为4.9874%。2025年8月4 日,本公司买入港华智慧能源股票458,000股触发举牌。本次举牌后,本公司直接持有港华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