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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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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10套(间)的个人视同租赁企业,北京新规直指“二房东”治理
Di Yi Cai Jing· 2025-07-03 04:30
长期以来,"二房东"套取房款后跑路、克扣押金租金等现象屡禁不绝,租客事后维权成本高。与此同 时,在外来人口不断流入的一二线城市,大量存在的职业化个人"二房东"又会进一步加剧群租房治理难 题。 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 在此背景下,为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对"二房东"群体的事前监 管和事后处罚,显得必要而迫切。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法律法规对从事住宿、民宿等经营活动另有规定,不包含在此次通知规制范围内。 除此之外,成套住房整租的按套计算,其他按间计算,转租套(间)数量的认定,以网上房源发布、签 订住房租赁合同件数或其他可确认的租赁关系建立数量为准。 北京住建委表示,当个人开展转租住房活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转为租赁企业之后,应当遵守《北京市住 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充分落实信息公示、资金监管、登记备案、内部管理等 方面的制度规定。 例如,在资金监管方面,根据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 法》,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应纳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押金托管账户进行托管;向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