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区域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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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哪些税款?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4 09:3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HINDADA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 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 地 预 缴 增 值 税 时 , 以 预 缴 增 值 税 税 额 为 计 税 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 设 税 适 用 税 率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征 收 率 就 地 计 算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附加适用税率和征收率规定如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 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1% ◎ (二) 教育费附加: 3% © (三) 地方教育附加: 2% 官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 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 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企业所得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 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 号) 文件规定。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 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