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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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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0 10:1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二) 养老机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条件的,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 25% 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1-1- 按 20% 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2 号) 第三条 政策执行期限 2023 年1月1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三)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 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 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 得税不征税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 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 号)第二条 政策执行期限 自 2018 年 9 月 20 日起执行 个人所得税 (一)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 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 号)第二条 政策执行期限 自 2000 年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