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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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安全、人安居” 北京公安持续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Yang Shi Wang· 2025-10-18 01:42
针对不落实房屋租赁实名制登记、不履行房屋治安管理责任、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出租房 屋治安违法行为,北京警方重点查处,大力净化治安环境,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其间, 处罚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隐患的责任房东1100余人,奖励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1400余人。 近期,北京警方持续加强对出租房屋领域的治安管理工作。9月以来,结合社会面清查整治工作,加大 对出租房屋的隐患排查、违法查处和联合执法力度,已排查清理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1.6万余处。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南彩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南彩村某出租房屋内发生违法犯罪活动。 经查,该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田某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致使房屋成为违 法犯罪活动场所。警方依法对田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近日,西城分局阜外大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叶某将小区内一处其承租的出租房屋 改造为旅馆对外经营。警方依法对叶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取缔违法经营场所。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基层总队流管大队大队长侯玉杰介绍,为方便广大房屋出租人及时完成租住信息登 记,公安机关在"平安北京"和"首都社区警务"微信公众号中升级了"自主申报"系统 ...
出租大院内查获一违法窝点,警方责令整改并处行政罚款
Yang Zi Wan Bao Wang· 2025-05-12 10:39
为切实消除各类潜在风险隐患,全面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北京通州警方持续围绕出租房屋安全 隐患开展专项清查,对存在违法违规出租行为的房东依法进行处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副中 心"房安全、人安居"的治安环境。 5月1日,通州公安分局永乐店派出所在永乐店镇大羊村某出租大院内查获一违法窝点。经进一步工作查 明,该房屋出租人张某未履行登记报备承租人信息和定期检查出租房屋使用情况等安全管理责任,致使 该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对张某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行政罚款 处罚。 法律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房屋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 警方提示:房屋出租人应当主动与属地派出所签订《租赁住房治安责任保证书》,依法履行出租房屋安 全管理责任,按规定登记申报租住人员信息,定期检查出租房屋使用情况,发现出租房内违法犯罪线索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规经营短租住房。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北京市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