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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子公司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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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起草券商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适用意见,细化重大事项认定标准
news flash· 2025-05-19 09:31
记者5月19日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起草了关于证券公司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适用意见, 明确了券商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中需进行临时报告的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的认定 标准和报送要求,于近日征求行业意见。根据适用意见,对券商另类子公司及私募子公司经营管理产生 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涵盖以下维度:公司主体信息方面,公司的名称地址、业务牌照、注册资本、资 质或许可发生变化,公司进行业务划分、合并、分立、设立分公司/二级管理子公司、解散、清算、注 销等事项,其中设立分公司或二级管理子公司的,还需遵守中证协《适用意见第6号》的相关要求,私 募子公司设立二级管理子公司的需报送股权结构、引入三类机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业务划分等事项说 明。(中证金牛座) ...
券商另类子投资退出损失超5000万元将需上报
news flash· 2025-05-19 08:32
券商另类子投资退出损失超5000万元将需上报 智通财经5月19日电,记者获悉,中证协拟对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加强管理规 范,起草了《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X号一关于证券公司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适用意见》,正在征求意 见。最新起草文件对两类子公司需进行临时报告的"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适用标准,及相关要求做了 明确规定。另类子方面,需报送公司投资的单一项目实际退出时产生的投资损失达到5000万元(含)以 上或占公司上一年末净资产10%(含)以上,或公司发生单项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事件给公司实际造 成的损失金额占公司上一年末净资产10%(含)以上,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事件。报送规定时间在七天之内。(智通财经记者 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