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中试项目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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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规范危化品中试项目安全管理
Zhong Guo Hua Gong Bao· 2025-06-27 11:29
日前,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企业中试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 简称《办法》),从建设要求、安全管理、监督管理3方面,细化了危化品生产企业中试项目建设的具体 事项和流程。 《办法》强调,中试项目是指为开展化工中试而建设的完整的工艺过程装置,包括必要的建筑物、工艺 操作单元、水电气分配系统、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等设施。 《办法》规定,中试装置必须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生产区内单独设置,不同试验装置应处于独立的 防火分区内。中试装置可与企业在役生产装置共用控制室,但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 毒气体检测系统等自动控制设备必须独立设置。 《办法》强调,中试项目禁止涉及光气及氯酸铵、高氯酸铵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中所 列爆炸物以及硝化高危工艺,禁止使用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精细化 工中试项目涉及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4类高危工艺的中试项目应当进行有关产品工艺全流程 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开展工艺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高危工艺装 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应采用自动化控制。 《办法》明确,中试项目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