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心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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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谚到实践:天理国法本乎人情
Xin Lang Cai Jing· 2026-01-01 23:53
"天理国法人情"是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重要法谚,影响深远。其核心内涵在于:在具体案件特别是疑难 案件办理中,司法官需立足天理、国法、人情的多维框架,通过动态的辩证逻辑推理,作出兼具公正性 与合理性的裁决。 其中,天理指向案件所涉及的基本是非准则,既是制定国法的根本依据,也是国法条文背后隐含的前提 性、基础性规范,以及历史积淀形成的公理性共识,虽未必在法条中明示,却贯穿法律实践始终。国法 则具象化为法条文本,尤其聚焦于法条所界定的法律责任范畴。援引英国法学家哈特的"两规则说",大 致可这样理解:天理对应第一性义务规则(如"不得杀人"),国法则对应第二性授权规则中的裁判规则 (如"杀人偿命")。人情的内涵则比较复杂,在案件裁决的逻辑推理结构中,呈现出三个紧密关联又各 有侧重的维度——案情、情感、情理。 作为案情的人情,包含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广义层面的人情,指向法律事实本身,涵盖案件所涉当事 人的客观处境及个人特质。在此语境下,"天理国法人情"的内涵可解读为:案件裁决须以人情(案情) 为依据,以天理及国法为准绳。清代汪辉祖在《学治臆说》中言:"法有一定,而情别于端。准情用 法,庶不干造物之和。"此论精准揭示了将"恒 ...
读《判词经典:从上古到南宋》有感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7 18:42
□ 王水明 古代判词,类似于今天的裁判文书,指的是古代司法官员在裁判案件时所撰写的判决文书或 裁判词。可以说,古代判词以简练而富有文采的语言,不仅用于宣布判决结果,还承担着阐释法理、教 育民众、维持社会道德秩序等功能。作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判词中包含着古人对公 平正义的理解、释法说理的运用、法律论证的推演等,如能从中汲取营养,为当下法律文书改革提供有 益借鉴,或许是古代判词留给我们的重要法律遗产。读者若想了解古代判词,不妨去阅读我国审判业务 专家李广宇所著的《判词经典:从上古到南宋》(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一书,相信一定可以感受到判 词世界里的法意、情理和智慧,并寻找到让我们为之惊叹、为之借鉴的重要线索。 书中,作者以我国 古代判词的历史发展为顺序,为我们赏析了从上古到南宋时期的经典判词,分析了不同朝代判词的特 点,解读了这些判词背后所反映的法制传统和法律文化。透过这些判词,我们见识了董仲舒、白居易、 元稹、苏东坡等名家的判词功力,见识了《甲乙判》《龙筋凤髓判》《名公书判清明集》等判词的风 采。受篇幅所限,笔者选取部分经典判词,以原文为对照、以分析为回应,开启一段"沉浸式"的阅读之 旅。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