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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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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绿证新规:风光绿证可交易,独立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
Xin Lang Cai Jing· 2026-01-07 10:52
(来源: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 《细则》共10章45条,从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划转、绿证核销、异议处理、信息管理、绿证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细化,构建体系完善、 权责清晰的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为可再生能源环境权益规范化运作提供制度支撑。 ·在核发方面,绿证核发机构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月对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每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1个绿证,不足核发1个绿证 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国能发资质规﹝2025﹞107号 绿证核发机构根据不同发电类型核发绿证。 (1)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 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2)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离网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投产的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3)独立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