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诉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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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大调整,“功能重塑”透露哪些信号
Di Yi Cai Jing· 2025-10-16 12:26
日前,最高法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对我国北京、杭州、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的管 辖范围做出"加减法",新增管辖四类案件,即"网络数据""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网络虚拟财 产"和"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同时将"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部分简单的"网络著作权纠 纷"以及"产品责任纠纷"等移出管辖范围,直面近几年互联网法院面临的受理大量简单重复案件、审判 资源错配等饱受诟病的问题。 诞生于互联网司法发展起步阶段的互联网法院,曾聚焦探索在线诉讼规则,奉行"网上案件网上审",几 年时间后,这一工作使命似乎已走到尽头。如何处理潜伏已久的危机——缺乏专门法院定位和全员发展 在线审理带来的冲击,成为互联网法院急需面对的课题。 如何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以及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成为互联网法院面临的棘手难题。 今年11月1日起,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将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将更聚焦前沿复杂性案件,剥离简 单类型化案件。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微调。"西政智能司法研究院法律大数据挖掘与应用研究中心主任黄磊告诉第一财经 记者,而是一次具有战略前瞻性的对互联网法院的"功能重塑"。 管辖范围做加减法 此次新规最为重要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