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绩展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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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销售将迎新规 考核体系面临深度重构
Zheng Quan Shi Bao· 2025-12-14 18:34
(二)基金业绩排名应当引用基金评价机构三年期以上的公开数据,并列明基金评价机构的名称、评价 日期、同类基金的类型及只数等信息; (三)展示基金业绩时,应当同时展示基金收益波动风险指标,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解 释,基金业绩展示期间与收益风险指标的展示期间应当一致; (四)不得使用"正收益"或"正收益概率"等可能导致投资者忽略风险的宣传用语。 据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近日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下发了《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针对此前销售端存在的盲目"重 规模"以及直播业务不规范等现象,《意见稿》指出,基金销售业务绩效考核指标中,应当加大权益类 基金保有规模、投资者盈亏情况的考核权重,《意见稿》还对基金销售时的话术以及直播时的风控管理 作了详细要求。 多名公募从业人员认为,本次《意见稿》为此前基金销售规范划定多道红线,尤其是"不能再把销售收 入和规模当核心指标"等条款的出炉,对代销机构来说,意味着要彻底重建考核体系,过去的业务模式 和激励机制都需全面调整。 不得暗示未来收益 不得宣传基金规模 《意见稿》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