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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免征契税问题的批复(财农字[1985]第22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8 11:24
财政部 1985年3月9日 文章来源:中注税协 链接: 财政部关于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免征契税问题的批复(财农字[1985]第22号) 来源财政部,财税满天星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财政部关于 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免征契税问题的批复 (财农字[1985]第22号) 山西省财政厅: 1985年2月26日来函收到。关于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 免征契税 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支持 城市住房制度 的改革,促进住宅商品化的进程,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40号"通知"的精神,对经国务院批准的直辖市和 各省、自治区确定的实行公有住宅补贴出售试点的城市, 个人购买公有新建住宅,不论是按补贴价格还是按全价购买,一律免征契税。对试点 城市个人购买房管部门折价出售的公有旧住宅,比照上述原则免征契税。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所涉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956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9 08: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 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 放军的组成部分。预备役部队占用耕地用于军事设施建设属现行耕地占用税政策规定的免税范围,承受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军事设施属现行契税政策规定的免税范围。 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对预备役141师 高炮团 占用你省咸阳市秦都区耕地修建营房应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其承受土地使用权应 免征契税 。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所涉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956 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满天星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 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 所涉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2〕956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预备役141师高炮团营房建设用地征税问题的请示》(陕地税发〔2002〕98号)收悉。现批复 如下: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 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之用,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