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实习协议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一直在实习?吉林一考公培训教师上班四年没签合同,法院判了
Xin Lang Cai Jing· 2026-01-14 23:51
法官提示,违法约定的实习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履行期,劳动者应警惕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通 过订立其他合同的方式掩盖用工事实和变相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教培机构实习4年多引争议 2018年2月26日,小郭与吉林一家教育公司订立实习协议,担任专职教师,双方约定实习期为2018年2月 26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于实习期满时对小郭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并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公司 因业务发展变化或发现小郭不符合实习要求,可以随时解除实习协议。 当时,小郭正处于研究生就读期间,由于这家主营考公培训的教育公司的课程时间基本上安排在晚上或 周末,与小郭上课时间并无冲突,因此,虽名为实习,小郭工作状态却与正式职工无异。 实习期满,该教育公司未与小郭订立劳动合同,小郭一直工作至2022年3月26日。此后,小郭以公司未 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离职,并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超法定 试用期的赔偿金、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 诉求被仲裁委驳回后,小郭诉至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庭审中,小郭表示,实习期满后,他曾多次要 求与公司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