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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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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24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建设,夯实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工作的基础,规范年报信息的编 制、审核、披露程序,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对年报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应当 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第五条 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