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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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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一图了解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5 12:4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击上方 " 蓝色柳林财税室 " 关注我们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则由施工总承包单 位作为该项目工程施工扬尘的纳税人。 纳税期限 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项目实际开工之日,一 般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载明的工程项目施 工起始时间为准。 纳税义务终止时间为工程项目实际完工之日,一 般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等相关资料载明的 工程项目竣工时间或落款时间为准。 e T. 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 施工扬尘产生 每月施工 施工面积 SQ 系数 X (1 - 削减比例) 扬尘排放量 = (平方米) (千克 / 平方米) (千克) 每月施工扬尘 4 每月应缴纳 1.2 排放量 税额 (千克) (千克) 注: 计算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时, 应按月连 续计算,不考虑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春节假 期)、政策性大型活动等停工因素。确因自然灾 害、公共卫生事件、意外事故、专项整治、经营 困难、春节假期等重大原因导致当月实际施工天 数不足15天的,当月可减半计算施工扬尘环境保 护税; 不足5天的, 当月可按零排放计算施工扬尘 环境保护税,但均需留存相关 ...
一文读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那些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7 09:2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税 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9号)的规定,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计算应当遵循以下计税规则: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1 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 总悬浮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的总称。 2 施工扬尘应纳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 =(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一般性粉尘 污染当量值 应纳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适用税额 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总建筑施工面积÷施工工期 3 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 | 工地类型 | | 扬尘产生量系数(千克/平方米 · 月)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