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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证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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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起步: ST起步:关于公司收到起诉书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3
本案被告单位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为公司前董事长章利民、公司前 总经理周建永、公司前副总裁邹习军、公司前董事会秘书吴剑军、公司前财务总 监陈章旺、公司前供应链总监周建璋。 本案由丽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周建 永等 6 人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向丽水市人民检 察院移送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相关事实,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起步股份有限 公司以虚增利润的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并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公司债券,数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被告人 章利民、周建永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邹习军、吴剑军、陈章旺系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犯 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诈发行证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起步股 份系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被告人章利民、周建永、邹习军、吴剑军、 陈章旺在起步股份发行可转换债券后,持续以虚增利润的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并 公开披露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告人周建璋在起步股份发行可转换债券前后, 多次参与财务造假,属于其他严重情节,被告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