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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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薪酬新规:跑输基准且亏钱 降薪三成起步
Huan Qiu Wang· 2025-12-07 02:50
为确保薪酬激励的长期性与风险责任的匹配,《指引》大幅强化了递延支付制度。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 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均被纳入递延支付范围,比例原则上不少于40%,期限不少于三年。同时,《指引》还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将部分绩效 薪酬"真金白银"地投入自家产品:高管及部门负责人需将不少于30%的绩效薪酬购买本公司公募基金(其中权益类不低于60%),基金经理则 需将不少于40%的绩效薪酬购买本人管理的基金,并持有至少一年。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行为,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绑定,相关部门近日制定并下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对基金行业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 作出全面规范,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此外,《指引》还对薪酬总额管理、薪酬结构优化以及股东分红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薪酬总额应与基金投资收益、公司效益联动,并 要求审慎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幅,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司人均薪酬增幅。在分红方面,明确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若过去三年基金产 品业绩不佳、投资者亏损较大,应当适当降低分红频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