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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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公布
Xin Lang Cai Jing· 2026-02-09 17:12
二是明确自然保护区建设总体要求。规定自然保护区建设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 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 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三是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部署。明确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 责相应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是规范自然保护区设立。明确设立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的条件;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统一整合为省级 自然保护区;规定自然保护区区域范围的划定应当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等保护对象分布区域的完整 性、管理可行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日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 布,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 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 ...
大理市政府通告!
券商中国· 2025-08-24 23:32
云南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政府8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告: 2.不服从现场管理; 随着大理苍山生态不断向好, 各类违法违规进入苍山保护区(大地2000坐标系:苍山东坡海拔2200米以上范围)开展"采 菌游""研学游""探险游"等游玩活动持续增多,给苍山生态保护及违法违规进山人员人身安全带来巨大冲击 ,为切实做好 大理市辖区各项保护管理工作,规范个人(单位)入山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大理白 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核心区。 二、禁止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三、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服从苍山保护管理机构的管理。 未开放区域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无视标识、标牌等提示进入未开放区域; 3.破坏生态环境与设施设备; 4.违规组织"采菌游""研学游""探险游"等活动; 5.违规组织溯溪、游泳、攀岩、攀爬、露营、野炊、车辆越野等活动;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确因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等需要进入苍山保护 ...
总台报道有反馈丨云南大理:加强苍山保护区管理 核心区禁止进入
Yang Shi Xin Wen· 2025-08-24 10:2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今天(24日)播出有关大理苍山《"采菌游"爆火之后的生态观察》节目后,引起有关方面重视。今天下午,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 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通告强调,违法违规进入苍山保护区(大地2000坐标系:苍山东坡海拔2200米以上范围)开展"采菌游""研学游""探险游"等游玩活动,给苍山生态保护及违 法违规进山人员人身安全带来巨大冲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核心区。 二、禁止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三、在苍山保护管理范围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服从苍山保护管理机构的管理。 △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未开放区域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无视标识、标牌等提示进入未开放区域; 不服从现场管理; 破坏生态环境与设施设备; 违规组织"采菌游""研学游""探险游"等活动; 违规组织溯溪、游泳、攀岩、攀爬、露营、野炊、车辆越野等活动;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872-12345。 (总台记者 蒋晓平 李常明) 确因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等需要进入苍山保护区的,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