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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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程序之争背后是证据标准之惑|移送涉刑案件,需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吗?
Zhong Guo Huan Jing Bao· 2025-11-28 01:55
从合理性角度看,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虽非法定必经环节,但确有现实价值,能有效提升证据质量,降 低案件被公安机关退回的几率。 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嘉: 这场争论表面上聚焦于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是否必要,实质上反映的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证明 标准上的衔接困境。 从合法性角度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7条,涉刑案件移送属于"负责人审核"范畴,并未强制要求法制审 核。负责人审核不等同于法制审核,有些执法人员混淆了二者的概念。实际上,负责人审核、法制审核 和集体讨论,是三个不同的程序,有各自不同的适用条件。 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生态环境部与公安部进一步明确移送案件的证据要求与标准。目前关于移 送案件的规定,大多规定了流程、材料的种类,但具体到证明标准是存在争议的。 在制度尚未完善的现阶段,地方可通过部门协商出台细则,或推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实现执法过程的 协同取证。但无论是否经过法制审核,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都应强化证据意识,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 而非仅依赖后端审核"托底"。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程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证明标准不一的问题。通过法制审核来确保移送案件的证 据标准符合公安机关的要求,从立法角度来 ...
【省司法厅】陕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Shan Xi Ri Bao· 2025-11-17 22:56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将有效化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11月13 日,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前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 作的意见》,以法治督察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协同发力,实现行政力量与司法资源高效 融合,更好捍卫法律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为实现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相辅相成,《意见》提出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协作中的职责分工,要求各方建立常态化联络、案件 联合会商、信息互通共享等机制,强化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为确保行刑衔接工作依规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意见》提出构建"内部执法监督+法律监督+纪检 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的多层次监督体系,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定期开展案件移送专项自查, 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刑衔 接过程中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行政裁量权行使等进行全方位审查;检察机关要依法实施法律监督, 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提出建议移送的检察意见督促纠正,发现公安机 关对移送的涉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