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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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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被罚2.29亿元 东方通或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
*ST东通(东方通,300379.SZ)11月25日公告,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9年 至2021年连续四年财务造假,2022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东方通被处以 2.29亿元罚款。 东方通同日公告,前述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除公司外,另有7名责任人共被罚款4440万元。其中东方通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被 罚款2650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2月,东方通收购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东方通全资子 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间,东方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 致东方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东方通在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分别 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29%、13.25%、14.54%、17.68%;在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 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 ...